吉安讯日前,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被告人卢志锋肇事逃逸,找人顶包,国法难容,最终受到从重处罚。
2005年3月7日22时50分许,卢志锋驾驶苏E99678号丰田佳美小轿车沿吉安市吉州区阳明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新玫瑰之约”婚纱摄影店附近时,撞到了正在路右边非机动车道内行走的林志峰后,便弃车逃离现场。围观群众拨打110报警电话、120急救电话,被害人林志峰送入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卢志锋肇事后打电话给卢志平,要卢志平冒充肇事司机去投案
撞人弃车逃逸 找人顶包被处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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