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在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连续五次协助下,被执行人江某将凑足的18.5万元案件款交付给前来执行的贵州省黔西南州中级法院的法官,一起标的额为83.5万元的借贷纠纷案圆满执结。
去年5月,黔西南州中院审理的原告蒋某诉被告江某等(浙江安吉人)借贷纠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标的额本金加利息达83.5万元。
今年3月21日,经申请人、被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自愿选择浙江某拍卖行有限公司安吉业务部拍卖,黔西南州中级法院致函要求安吉法院协助代办拍卖事宜。安吉法院即将底价确定为68万余元的“拍卖委托书”送达拍卖行,通知被执行人的代理人,通知承租人某婚纱摄影店享有优先购买权;派出执行人员现场监督拍卖,准备办理拍卖款结算事宜。然而第一次拍卖大失所望,结果流拍;安吉法院又协助第二次拍卖,终以成交价65万元拍卖成功。
7月27日,黔西南州中级法院前来拍卖行扣划拍卖款,安吉法院再次派人协助,65万元拍卖款执行到位,但离执行标的额83.5万元还有很大空缺。安吉法院执行人员努力做安吉籍被执行人工作,终于促使双方和解。被执行人多方筹款清偿,在7月31日下午还完欠款,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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