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市物价局披露,厦门市一家婚纱摄影公司向部分 顾客发放的“白金卡”上,标示着“摄影时,每人必须使用一次性用品,如假睫毛、假指甲、儿童道具,按物价部门标价收费”等字样。这一标示让顾客误以为这些一次性用品的价格是由物价部门定价,从而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存在明显的价格欺诈。最终价格执法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2万元的罚款。
厦门市物价局价格执法人员表示,价格包括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具有强制性。市场调节价是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但经营者如果违反诚实守信的要求,以不真实、无依据的信息误导、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则构成价格欺诈。

